标题: 关于 gh里重载sub new() 的说明 [打印本页] 作者: panhao1 时间: 2010-4-11 00:37 标题: 关于 gh里重载sub new() 的说明 先看一篇文章
New方法
就象Sub Main,Class_Initialize是在其它VB6类中的代码运行之前被调用的。此外,它是在错误处理之前被调用的,所以使得调试变得很难,而错误作为一般的错误显示在客户端来实例化对象。另外地,Class_Initialize不用参数,这意味着在VB6中没有方法可以在对象被创建的时候用数据来进行初始化。
VB.NET剔除了Class_Initialize而采用完整的构造函数方法。这个构造函数有完整的错误处理能力以及可以接收参数。所以我们可以在创建对象的时候来对它们进行初始化,这是VB.NET一个十分重要的特性。VB.NET中构造函数方法是Sub New。
Public Class TheClass
Public Sub New()
(在这里初始化对象)
End Sub
End Class
利用这种类型的构造函数,可以如下创建类的实例:
Dim obj As New TheClass()
这个例子类似于在Class_Initialize创建一个VB6代码。
但是,经常地,我们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往往要用数据来初始化对象。我们可以从数据库中来装载一些数据,或者我们可以直接为对象提供数据。不管用什么方法,我们是想在对象被创建的时候为它提供一些数据。
为了做到这点,可以增加参数列表给New方法:
Public Class TheClass
Public Sub New(ByVal ID As Integer)
(在这里使用ID数值来初始化对象)
End Sub
End Class
现在我们来创建类的一个实例,并且为对象提供数据,代码如下:
Dim obj As New TheClass(42)
为了增加灵活型,我们可以接收可选的参数数值。为了实现这个,可以有两种方法:通过使用Optional关键字来声明一个可选择的参数,或者通过重载New方法。为了使用Optional关键字,我们简单地声明可选择的参数,代码如下:
Public Sub New(Optional ByVal ID As Integer = -1)
If ID = -1 Then
(这里可以初始化对象)
Else
(这里可以使用ID数值来初始化对象)
End If
End Sub
这种方法太过于理想化了,但是,既然我们不得不检查是否参数是(不是)已经提供,然后决定怎样初始化对象。New方法又两个方法可以实现。第一种是对于每种行为类型而言的,它可以通过重载来实现:
Public Overloads Sub New()
(这里可以初始化对象)
End Sub
Public Overloads Sub New(ByVal ID As Integer)
(这里可以使用ID数值来初始化对象)
End Sub
这种方法不仅可以避免有条件的检查以及简化了代码,而且它还使得对于客户代码对象的使用都变得更清晰。这个重载New方法可以使用参数也可以不用参数,有更大的灵活性。
实际上,通过重载,我们可以创建许多不同的构造函数,也可以利用许多种不同的方法来初始化我们的对象。作者: panhao1 时间: 2010-4-11 00:41 本帖最后由 panhao1 于 2010-4-11 00:54 编辑
到GH里面 上面说的行不通了
编辑器一再提示 new()是不需要重载的
也就是说 可以写成
sub new()
end sub
sub new(X) ’X为输入参数
(运算过程)
end sub
看很多教程里
sub new() ’参数缺省
(这里一般会有description)
end sub
但是参考C#这里的description完全可以不写作者: panhao1 时间: 2010-4-11 00:50
我尝试调用了一下
如 dim PT as new MyPt
或 dim PT as new MyPt(X)
MyPt是自己定义的一个class
感觉很正常 没有报错
但是 如果属性要重载 一定要用overloads
另外不建议大家定义一些public ,鬼知道GH vb.net 什么时候回收垃圾
说实在话 gh做oop还是比较卡的
回帖说不懂的 就去看看以前发在VB&C#版块的帖子 现在发帖所谈的问题是越来越细 不看懂以前的帖子肯定不知所云作者: m1i2m3t4 时间: 2011-10-11 18:02
真心看不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作者: yushuixiao 时间: 2011-10-11 23:54
很有用处啊作者: hacker 时间: 2012-4-28 14:29
感谢分享啊。作者: hacker 时间: 2012-4-28 14:55
感谢分享啊。
感谢。作者: 64h8s 时间: 2012-4-28 20:14
感谢分享啊。作者: wzlcff 时间: 2012-5-25 12:40
看不懂啊……